如何评价王宠惠?民国外交家王宠惠是个什么样的人

王宠惠(1881年10月10日-1958年3月15日),字亮畴,广东东莞人,近现代中国法学的奠基者之一;曾任中华国民政府外交部长、代总理、国务总理。他是民国时期著名法学家、政治家、外交家,曾参与起草《联合国宪章》,被聘为国立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

王宠惠的外交成就,基础于法学根基。它是中国近代少有的学贯中西的法学泰斗,在宪法、刑法、民法、国际法等领域都有精深的造诣,曾是联合国宪章的起草者之一,是中国第一个在海牙国际法庭担任正法官的法学家,著作有《宪法平议》、《宪法范言》、《比较宪法》等,可以说是近现代中国法学的奠基人。

王宠惠不是一个普通人,他在近现代中国乃至世界历史上曾是一个叱咤风云的传奇人物。民国时期,在政、学两界,他的大名几乎是无人不晓。王宠惠是中国第一张大学文凭的获得者,作为学者,他学贯中西,在宪法、刑法、民法、国际法等领域都有精深的造诣,是中国第一个在海牙国际法庭供职的中国法学家,并曾是联合国宪章的起草者之一,在国际法学界享有盛誉,可以说是近现代中国法学的奠基者之一;作为政治家,他曾一度担任中华民国国务总理,此后又长期身居国民政府的外交总长、司法总长等要职。王宠惠一生品德清正、学识悠长、仕途通达,如果按照中国传统,以“立德、立功、立言”来衡量一个人终生成就的大小,那么,王宠惠是近代中国在这三个方面都达到很高层次的不多的达人之一。

以中国代表身份参加关税特别会议,使列强首肯中国具有关税自主权;主持法权会议,向世界表达了强烈要求废除领事裁判权的正义呼声,使与会各国代表在法权调查报告书中指出领事裁判权在中国的客观存在,为中国条件成熟时最终废除这一外人在华特权提供了法理依据;作为条约研究会的主要负责人,以其丰富的国家法知识和实践经验,指导了中比、中法、中日、中西、中英等修约谈判;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前夕,王宠惠再度出任外长,为孤立日本、争取各国同情而结成抗日统一战线奔走呼号,最终,“在他卸任外交部长时,中美之间已经形成了一种全面的援助体系”;太平洋战争爆发后,王宠惠抓住有利时机,确立了中国的大国地位……平心而论,在中国国力羸弱的民国时期,这些外交成果的取得十分不易。

但是,王宠惠的外交生涯,也留有遗憾,有些外交举措也值得商榷或不妥。但我们不能苛求前人。评判历史人物,我们当‘法官’是容易的,而当‘律师’为其辩解却是不容易的。”

由于独特的历史环境和个人的价值取向,王宠惠选择跟随国民党。日本战败后不久,1946年,蒋介石发动内战。王宠惠为蒋介石的反动行为,在法统上予以了论证。最终,不顾民生的国民党政权被代表最广大人民利益的中国共产党军队赶出了大陆,退居台湾一隅。1949年,失意的王宠惠以养病为名前往香港,1950年转赴台湾,再度出任“司法部长”,1958年3月15日,逝世于台北,结束了他传奇的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