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双江之子李天一涉轮奸细节曝光,宾馆内恐吓后轮流发生性关系(二)

2013-02-24 17:02:42 来源:生活百科知识大全
  “我国《刑法》第17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但于律师同时表示,法律同时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于律师告诉记者,由于目前警方通报的情况中无法看出“李某”在强奸行为中所起到的作用,因此只能推断其可能承担的刑事责任。“由于其此前已有劳动教养的记录,而且刚刚解除劳动教养不足半年即犯新罪,因此这也属于量刑中会考虑的情节”。

“即使其在轮奸行为中只起到协助作用,预计刑罚也不会低于三年的基本刑,而如果其具体实施了强奸行为,即使其作为未成年人能够从轻减轻处罚,最终刑罚仍有可能在十年上下。”于律师说。

网传李天一强奸女教师 警方知情人予以否认

2月22日,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就李双江之子李天一涉嫌强奸女子一事进行了通报。警方透露,2013年2月19日,海淀分局接到一女事主报警称,2月17日晚,其在海淀区一酒吧内与李某等人喝酒后,被带至一宾馆内轮奸。接警后,分局立即开展工作,于2月20日,将涉案人员李某等五人抓获,现该五人因涉嫌强奸罪被刑事拘留。

此后有网友指出,“李天一轮奸案”的被害人系李天一在某英语培训机构的英语老师李某,但这一说法并未得到警方的证实。据警方知情人透露称,此次案件中的受害人姓杨,并非网友所传的英语教师李某。此外,该警方知情人向中新社记者证实,这位名叫李冠锋的男子于2013年2月17日伙同魏某等四人,使用暴力殴打言语恐吓等手段强行开车将被害人杨某带至海淀区湖北大厦某房间,在违背被害人意愿的情况下先后与其发生性关系。经过侦查,北京警方于2013年2月21日零时在朝阳区某温泉停车场内将犯罪嫌疑人李冠锋等四人抓获。

2月22日,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就李双江之子李天一涉嫌强奸女子一事进行了通报。警方透露,2013年2月19日,海淀分局接到一女事主报警称,2月17日晚,其在海淀区一酒吧内与李某等人喝酒后,被带至一宾馆内轮奸。接警后,分局立即开展工作,于2月20日,将涉案人员李某等五人抓获,现该五人因涉嫌强奸罪被刑事拘留。

此后有网友指出,“李天一轮奸案”的被害人系李天一在某英语培训机构的英语老师李某,但这一说法并未得到警方的证实。据警方知情人透露称,此次案件中的受害人姓杨,并非网友所传的英语教师李某。此外,该警方知情人向中新社记者证实,这位名叫李冠锋的男子于2013年2月17日伙同魏某等四人,使用暴力殴打言语恐吓等手段强行开车将被害人杨某带至海淀区湖北大厦某房间,在违背被害人意愿的情况下先后与其发生性关系。经过侦查,北京警方于2013年2月21日零时在朝阳区某温泉停车场内将犯罪嫌疑人李冠锋等四人抓获。

新闻链接:“李天一”曾因打人劳教一年

“李天一”上一次在网络上“走红”也不是基于什么光彩的事。据警方通报的情况称,2011年9月6日21时许,海淀公安分局接警称,在海淀区西山华府小区门口有人被打,民警随即赶往现场并将打人者带回审查。经民警连夜工作,查明,打人者分别是本市高三学生苏某和李天一,二人也承认了殴打他人并损坏他人机动车的犯罪事实。事发当天,年仅15岁的李天一驾驶着一辆无照宝马车,车上还有一个“枪状物”,后被警方鉴定为“塑料玩具枪”。

事发后,李双江曾前往医院看望了被打夫妇,并鞠躬致歉,也获得了对方的谅解。

海淀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对苏某和李天一依法刑事拘留,但之后因李天一未满16岁,不构成刑事处罚,因此拘留时间并未超过15个小时便将其释放。同年9月15日,北京市公安局宣布,李天一由政府劳动教养一年。

有媒体报道称,李天一在劳教所期间,做事低调,不多说话,做事稳重,跟周围的劳教人员都能和谐相处。其在劳教所期间未搞任何“特殊”,在劳教所组织的各项活动中无一落后,甚至展示了艺术才华。

2012年9月中旬,李天一被解除了教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