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各个朝代官员工资排行

1、秦朝:0.6万元—11万元

秦二十级军功爵位制度“从低到高”:1公士,2上造,3簪袅,4不更,5大夫,6官大夫,7公大夫,8公乘,9五大夫,10左庶长,11右庶长,12左更,13中更,14右更,15少上造,16大上造,17驷车,18大庶长,19关内侯,20彻侯

秦朝官员

秦二十级军功爵位制度是在商鞅变法中,商鞅设立的。目的在于提高秦军战斗力。为奖励军功,商鞅规定,凡行伍中人,不论出身门第。一律按照其所立军功的大小接受赏赐.即便是秦国的宗室也是这样。宗室未立军功者不得列入宗族的簿籍,不得拥有爵位。

俸禄,以实物的形式向各级官吏发放俸禄。主要是粟米。可兑换布匹。还有的时候,国君会发给一些官吏,以钱币,黄金,但数量少。不属于正常俸禄。俸禄发放的时间单位。秦国以年为单位发放俸禄,叫岁俸。及一年发放一次。俸禄,主要是粟米的记量单位是‘石’。秦1石=30.75公斤

由于秦朝还没有工资制度,所以我们按照爵位大小差异进行比对。秦朝爵位划分为二十个等级,其中最低的是公士,年收入是50石(约1537公斤),大约是6000元人民币;而爵位最高的彻候,年收入是1000石(约30740公斤),大约是12万元人民币。

2、汉朝:0.5万元—2万元

汉承秦制,官职多因袭秦代,如相国、丞相、太尉、御史大夫、奉常、博士、郎中令、卫尉、任尉、治粟内史等官职都是沿用秦制。汉代的官秩,大致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官阶在100石以上者,这类官中如\'三公\'每月有俸350斛,中二千石官月俸180斛,最低一百石官月俸16斛。第二类是斗食、佐史之秩。斗食月俸11斛,或岁俸不满百石,计日而食一斗二升,故称斗食。佐史月俸八斛。第三类是少吏,秩无规定。第一类高官俸禄异常丰富,难怪他们\'家日以益富,身日以益尊\'。小吏却俸禄甚薄,汉宣帝时,张敞反映小吏俸率不足,常有忧父母妻子之心,虽欲洁身为廉而不能,提议增加俸禄,宣帝乃增天下吏俸什二。

汉朝建立了俸禄制,以官秩作为发放工资的标准。最低的佐史年俸是96石(约1296公斤),大约是5050元人民币;而秩比万石的官员,年俸是420石(约5670公斤),大约是22110元人民币。

3、隋朝:7.44万元—86.8万元

隋朝的官俸比较高,并且官员数量也较多。据统计,隋代官数为12576员,其中中央官员2581人,地方官员9995人。从隋代俸禄制度来看,地方上9995名官员,都属于国家官员,是由朝廷任命的,国家财政要发放俸禄。但地方上除了这一批国家任命的官员外,还有一批不是国家任命的胥吏,这些人国家没有明文规定的俸禄制度,看来他们的俸禄是由地方政府发放的。

由于隋朝的俸禄并不仅按照品级发放,还与其所担具体职务有关,比如虽然都是第五品,但是丹阳令尹就是中二千石(2160石),会嵇太守则为二千石(1440石),皇子府长史为千石(960石),皇子府谘议参军为八百石,而太子中舍人只有六百石,所以不能简单地用品级确定官员工资。

隋朝官员分九品,最低的九品官年俸是360石(约19080公斤),大约是74400元;一品官年俸是4200石(约222600公斤),大约是868000元。

4、唐朝:13.7万元—172.6万元

唐代的官员俸禄一般由禄米、人力、职田、月杂给、常规实物待遇和特殊实物待遇几部分组成。以唐朝前期正三品京官(相当于今国务院各部部长、北京市市长级别)为例:每年禄米400石,职田9顷,杂役38人,每日发常食料九盘(细米二升二合,粳米八合,面二升四合,酒一升半,羊肉四分,酱四合,醋四合,瓜三颗,盐、豉、葱、姜、葵、韭之类各有差;木橦、春二分,冬三分五厘;炭、春三斤,冬五斤),大概约合每月8000文;每日可享受免费工作午餐,每年元正冬至各赐绢5匹、金银器、杂彩不等(包括夫人),依据品级国家配发至少五种不同场合的服装(包括全套衣帽鞋带配饰);本人或祖父母、父母亡故,给营墓夫60人役使10天,按品级配给丧葬所需一应器物,赠绢、布、绵等100段,粟百石。遇有特殊情况,还有赏赐。一般官吏每三年考核一次,业绩突出者可加俸禄,反之则减扣。

唐朝官员除了工资收入外,还有禄米、人力、职田、月杂给、常规实物待遇和特殊实物待遇等。九品官年俸15.6两(约62400元),禄米54.5石(约2888公斤),大约是11260元,算上职田、人力等其他补贴,一年收入大约是13.7万元;一品官年俸81.6两(约326400元),禄米650石(约34450公斤),约134355元,算上其他收入,一年总计172.6万元。

5、宋朝:16.2万元—324万元

历代官吏俸禄之薄莫过于明朝,这在古代官员的俸禄--明朝篇中已有所介绍.而历代官吏俸禄之厚莫过于宋朝,执行高薪养廉制度的就是宋朝。

宋代官俸制度十分混乱,官员无实职者可以领俸,有实职者则可以另加钱。除正俸外,还有服装、禄粟、茶酒厨料、薪炭、盐、随从衣粮、马匹刍粟、添支(增给)、职钱、公使钱及恩赏等,地方官则配有大量职田。官员有差遣职务者另加津贴,作为职务补贴。这种职钱依官员本官与差谴职的级差按等发给,故虽任同一官,职钱并不相同。在判、知等字前加守、试者,说明低于差谴职一至二品,每月分别加55贯和50贯。在判、知等字前加行字或不加字者,说明本官高于差谴官或与之平级,每月加60贯。

宋朝官员工资制度较为复杂,这主要是宋朝官员分实职和虚职,除工资外,还有服装、禄粟、茶酒厨料、薪炭、盐、随从衣粮、马匹刍粟、添支、职钱、公使钱及恩赏等津补贴。级别最低的县丞年俸合计是540两,总收入大约是162000元;级别最高的宰相年俸合计10800两,总收入大约是3240000元。

6、明朝:1.3万元—14.1万元

明朝官员的俸禄是制定得很低的,很多低级官员靠官俸很难维持生活,而高级官员则根本不可能靠官俸维持其豪华生活。所以地方官的实际收入大多来自地方税收的截流(俗称“火耗”),而京官的很多收入来自地方官馈赠。举例来说,一个县官,正七品,年俸90石米,也就是6372公斤米,每人1年就算吃掉180公斤米(在这个时候不可能那么少),这些米也只够35个人吃一年。更可怕的是,有40%的米他是拿不到的,那一部分就光明正大地被皇帝折换成别的东西,例如绢布、棉布,甚至一些零碎的小东西。

难怪,当初洪武年间,宏文馆学士罗复仁过得很清廉,因为没钱买不起房子因此只能住在郊外一座破房子里,朱元璋有次跑到他家里去看,看见两间破瓦房外一个民工正在提着桶刷墙,他就问了,罗复仁在哪里?没想到这位仁兄一见皇帝大惊失色,跪下来说道:“臣就是罗复仁!”这令朱元璋也感觉到尴尬和惊讶。可想而知,如果都按照明朝制订的官俸标准,十个大臣有十个吃不饱穿不暖。所以大多数官员不得不去靠以权谋私来混点吃喝的银子。

明朝从九品官员年俸66石大米,大约是16200元,正一品年俸576石大米,大约是141360元。不过明朝官员的工资比较特殊,之所以特殊是因为这些只是名义工资,实际发放时常常拿布匹、胡椒、纸钞顶替,从九品官实际年工资大约是13000元人民币,这其中还包括支付给吏员的工资。

7、清朝:1.8万元—290万元

清朝官员的俸禄分为俸银与禄米两种,每年春秋两季发给。由于官员的年俸并不高,难以维持其庞大的家族开销,所以还存在所谓的养廉银制度,其中京官的养廉银由国库支出,一般很少,主要要年俸,而外官的养廉银则要远高于其工资。

另外清朝领取俸禄的人员大体可分为3类——文官、武官和皇族宗室(即王爷、公主等人)。根据本博客前文——《一两银子相当于现在多少钱》,清朝1两银子相当于现在175元左右,清代一斛米约为现在200斤,现在的米价大约为1.8元/斤,据此本文进一步计算了各级年俸相当于现在的工资水平。

清朝官员的俸禄分为俸银与禄米两种,有时还有所谓的养廉银。文官九品官年俸33两,禄米40斛,一年工资大约是18000元人民币;一品官年俸180两,禄米180斛,算上养廉银子,一年工资大约是2900000人民币。武官则比文官要少一些。

可见,历代官吏俸禄之厚莫过于宋朝,遇到官员有差遣职务,还要另加津贴,所以即使最普通的宋朝官员,其年收入都已经是如今的小康级别了。而收入最低的要数明朝了(秦朝奖励军功,爵位收入实际上并非是官员的工资收入),很多低级官员靠官俸很难维持生活,所以地方官往往通过“火耗”等形式增加隐性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