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阅清道光二十年(1840)版《龙安府志》和光绪二十九年(1903)版《江油县志》,我从字里行间发现,那时的府、县公署也举办春节团拜会,名义为“乡饮酒礼”,是地方政府敬贤尊老的春节习俗。

邀请三类人员参加

据两部志书记叙,那时举办“乡饮”的时间是每年“孟春望日”(农历正月十五)过大年之日,邀请三类人员:一是本府、县在国子监(中央大学)读书的监生(太学生);二是在府县学堂读书的“生员”(举人、秀才等在校生);三是德高望重、年过六旬的老人,称为“耆民”(要层层上报经中央审批,一般十年报批一次,一次一县少则五六名,多则二三十人)。届时,通过考试明确定为候补官员的,准予按已选之职穿戴候补官职服装“顶帽补褂”,其他监生戴金雀顶帽子,穿蓝边青袍。生员须戴银雀顶帽,穿青边蓝袍。耆民穿普通服装,但须新鲜亮洁。主宾总计不过六七十人,八九桌而已,非常讲究。如有退休定居或临时返乡在县内的本县籍显贵高官,是首先重点邀请对象。

吟诗作赋举酒互贺

江油知县公署举行活动的地点在县书院大讲堂。头天,县教谕、训导及礼房官吏要带领县学秀才及有关文职吏员,按朝廷统一设计图样将桌椅安排于讲堂,再按统一礼仪进行多次排演,至熟悉为止。当天黎明时分,就将酒宴摆上讲堂。随即,县太爷带领三班六房主要吏员,检查一遍后齐聚县学校大门口迎接宾客。宾客到达,与主人在大门口、进讲堂及就坐时,与主人作揖礼让,称“三揖三让”。主宾分东西两排相对就坐,西边一排的宾客按地位品级,由北至南名为大宾、介宾、一二三宾和众宾。东边一排北端坐特邀显贵高官,称为大撰,依次向南则为县太爷及其属僚,分别称为一撰、二撰、三撰,共三个等级。

宾主坐定后,先由担任司正的知县接过执事奉上的酒杯,双手高举额前致辞说:“恭维朝廷,率由旧章。敦崇礼教,举行乡饮。非为饮食。凡我长幼,各相劝勉,为臣尽忠,为子尽孝,长幼有序,兄友弟恭,内睦宗族,外和乡里。无或废坠,以忝所生”。读毕,大家相互敬酒一巡,共同勉励。接着,由执事读赞辞(新年贺词),主客再举酒互贺。再后,执事者高举写有“律令”(最新法规)的木牌,庄严地放置于大讲堂正前方桌案上。全体面北而立,高声朗读。随后相互敬酒,共同勉励。如此酒过三巡,换上酒菜,各就各位开始会餐。餐饮中大家频频碰杯,插科打诨,交头接耳者有之,也有吟诗作赋和猜灯谜等活动,其乐融融。

酒饮三巡,菜过五味后,执事正式宣布本次乡饮酒礼结束,由主人再按开始礼仪,从起坐、出门、出大门对宾客三揖三送。

乡饮酒礼庄严郑重

关于乡饮酒礼的来由,早在唐代时,各州县衙门对三年一次考试成绩优秀者,在八月份选拔去上级复试前,均要摆设酒宴,以壮行色,也体现尊重知识,为国家输送更多地方人才的忠心。哲学家、教育家朱熹将这种壮行酒礼仪规范化、程序化和制度化。因地方政府的初、中两级考试称为“乡试”,这种礼仪便被称为“乡饮酒礼”。清乾隆二十七年(1761),礼部将这一礼仪进一步完善,规定每年农历正月十五和十月初一日(孟冬朔日)分两次举行,在全国推行。正月十五这天的礼仪,虽然仍称乡饮酒礼,实际已演变为地方政府一种敬贤尊老的春节习俗。

古时乡饮酒礼庄严而郑重,“倘乡饮后间有过犯,按所犯轻重报明督抚察檄存案,咨部除名。并将原举之官议处”。

清代地方官举荐参加乡饮酒礼的读书人和乡耆有了违法行为,不但要受牵连,办乡饮也有内心的苦衷。那时的知县、巡检和典史,全是外省籍人担任,教谕、训导及把总也都是外县人,在任期间不得回老家探亲(即使春节准假十天半月,路途遥远时间也不够用),所以,乡饮酒礼一番热闹之后,县衙官员们思亲之情油然而生。清光绪二十六年(1900),富顺县举人、江油县训导刘宣就曾写诗道出自己的苦水:“骨肉它乡隔,年年似水流。闲曹虚报称,阅世感春秋。有弟谁青眼,思亲恋白头。岁除除不尽,归思总悠悠”。这也是那个时代官员生活鲜为人知的另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