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假,就是在规定的日期停止工作或学习,开始休闲生活。当然,放假并不是随便而为的,一般都是在喜庆活动时或者逢年过节时才放假。唐代的《七言乐语联句》便有:“戍客归来见妻子,学生放假偷向市”的诗句;明朝沉德符《野获编补遗·畿辅·元夕放灯》中也说:“四海承平日久,辇下繁富百倍,外方灯市之盛,日新月异,诸司堂属,俱放假遨游,省署为空。” 清代陈维崧《丰乐楼·辛酉元夜》一词中说得就更清楚了:“升平士女,京国楼台,荷九重放假。”由此可见,节日放假,古来有之,当然,元旦也不例外。

元旦,古代时有的叫“元日”,有的叫“元正”,也有的称作“元辰”,还有的谓之“元朔”。汉武帝太初元年时,司马迁创立了“太初历”,以正月初一为元旦,和夏代规定一样,所以又称“夏历”,一直沿用到辛亥革命。中华民国建立,孙中山为了“行夏正,所以顺农时;从西历,所以便统计”,定正月初一(元旦)为春节,而以西历(公历)一月一日为新年。

我国历史上就有元旦放假的习俗,宋吴自牧在《梦粱录》中说:“正月朔日(初一),谓之元旦,俗称为新年。”当时,不论是官方还是民间,都视之为大节日,《野客丛书》中说:“国家官私以冬至、元正(元旦)、寒食……为大节日,七日假。”也就是说,北宋时期的“元旦”相当于现在的春节,当时朝廷规定全国放假七日。

北宋名臣王安石写下《元日》一诗:“爆竹声中一岁除,春风送暖入屠苏。千门万户曈曈日,总把新桃换旧符。”从中不难看出,北宋时期千家万户喜迎元旦的盛况。

元旦这天的清晨,京城内外的家家户户都要早早起床,梳洗打扮,穿上新衣,走亲访友,相互祝福,把酒相庆。王安石在的《元日》诗中所说的“屠苏”,指的是元旦这一天专饮的多味药酒,古人认为饮此酒可以防病消灾。饮此酒有个规矩,老少不能同时共饮,而是从年幼者依次而来。因为按古人理解,每逢新年,虽然每人都要增寿,但实际上年少者得了一岁,而年长者却失了一岁,所以大家劝年少者先饮,以示祝贺,而让年长者后饮,以避忌讳。

为了加强对酒类的管理经营,在王安石推行“熙宁变法”期间,规定酒类由国家专营,实行“官卖酒”制度,但生产出来的大量“官酒”又担心卖不出去,于是想出发动青楼妓女来推销“官酒”的办法。南宋时期仍然承袭北宋时期的做法,并有所发展。《都城纪胜》中说:“天府诸酒库,遇寒食前后开酤煮酒,中秋前后开酤新酒,各用妓女乘骑作三等装束:一等特髻大衣者,二等冠子裙带者,三等冠子衫子裆袴者。前有小女童等及诸社会动大乐迎酒样,赴府治呈作乐,呈技艺杂剧。”两宋时期,不论是中秋,还是元旦,每逢节日,都要发动青楼妓女积极推销“官酒”活动。而每当这个时候,放了假的官员便四处寻花问柳,流连青楼,甚至彻夜不归。

两宋时代,不论是青楼,还是酒楼,大都以妓女的美色来推销“官酒”。尤其到了元旦,放了假一身轻松的大小官员,涌进青楼或者酒楼,寻欢作乐,通宵达旦。在《东京梦华录》中,也记载了北宋京都汴梁的酒楼盛况:“凡京师酒楼……南北天井两廊皆小阁子,向晚灯烛荧煌,上下相照,浓妆妓女数百,聚于主廊上,以待酒客呼唤,望之宛若神仙。”

吴自牧《梦梁录》中也说:“酒楼和乐诸库,皆有官名角妓,设法卖酒。”“委有娉娉秀媚,桃脸樱唇,玉指纤纤,秋波滴滴,歌喉宛啭,道得字真韵正,令人侧耳听之不厌。”可见当时不仅到处“设法卖酒”,而且命妓女浓妆艳抹,四处游行,大造声势,广为招徕买酒顾客,以为国家增加卖酒收入。当时,青楼妓女不仅要在酒肆内作乐劝诱卖酒,而且每逢节日还要走上街头大力推销。北宋的一代文豪苏轼在杭州做官时就曾经率领青楼妓女走上街头,推销“官酒”。

由此不难看出,北宋元旦放假期间,到处洋溢着节日的气氛,非常热闹。南宋时期,朝廷虽然偏安江南,但是,过元旦的热闹程度并不亚于北宋时期。据有关史料记载,当时在京都临安的大街上,青楼妓女多如过江之鲫。她们麇集在方形市场附近--这是妓女们平时居住的地方--而且,在城里的每个角落,都有她们寄迹的行踪。她们浓妆艳抹,香气袭人,住在陈设华丽的住所,还有许多女仆跟随左右。

这些出入于烟花柳巷的女人们,拉客手段十分高明,献媚卖俏,施展出千媚百态,去迎合那些前来寻欢作乐的官员们心态。这些官员只要一亲芳泽,就会陷入她们的迷魂阵中,弄得如痴如醉,销魂荡魄,听凭摆布,流连忘返。这些官员沉缅于眠花宿柳的温柔乡中,真有乐不思蜀之叹。而当放假结束后,这些官员返回朝堂和各大衙门上班后好几天,也难以恢复正常的工作状态。